选药用药谨记四项注意

13.11.2014  10:27

  (记者熊丹青)药品是百姓生活中的必需品,如何选购放心药,使用药品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1月11日,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选药用药应谨记四项注意。

  网上购药,网店资质要核准。消费者选购药品应认真检查网上药店资质,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查看网站是否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尤其要注意核对药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信息,核实网上药店所宣传的药品是否经过批准。

  保健食品,夸大宣传要警惕。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直接自称或者暗示有治疗作用,企图与药品相混淆,消费者要警惕保健食品非法宣传“陷阱”,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要警惕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夸大产品功效,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根治”、“药到病除”、“三盒见效”等用语和承诺。

  选购药品,发票小票要保存。针对有些药店以收回购药小票,赠送礼品的情况,购买药品时,应索取发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价格等。怀疑质量有问题时,及时与药品监督部门联系,并提供发票、实物、包装等证据。不要盲从陌生人、广告或电话的介绍推销,拒绝送货上门。假劣药品的销售价格一般明显低于正品的价格,也有部分药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若发现某一药品的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或背离成本价格,则应引起注意。

  谨遵医嘱,合理用药要牢记。处方药要严格遵医嘱,切勿擅自使用,特别是抗菌药物和激素类药物,不能自行调整用量或停用。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非处方药长期、大量使用也会导致不良后果。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合理用药核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