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的誓言庄严的承诺 ——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人员 进行宪法宣誓
1月30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新当选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面向国徽,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宣誓。(本报记者 董亮 摄)
1月30日,在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新当选的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陈润儿面向国徽,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庄严宣誓。(本报记者 董亮 摄)
1月30日下午,省人民会堂大厅国徽高悬,红旗鲜艳。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身着正装,面对国徽,在这里进行宪法宣誓。
这是宪法宣誓制度实施以来我省首次在换届会上组织宪法宣誓。宣誓现场气氛庄严隆重,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下午5时许,主持人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在全体省人大代表热切的目光中,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伏瞻,副主任李文慧、徐济超、王铁、王保存、张维宁、乔新江和秘书长丁巍首先进行宣誓。
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谢伏瞻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诵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右手举拳,高声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读完誓词,大家依次郑重报上自己的职务、姓名。
随后,刚刚当选的省人民政府省长陈润儿,副省长翁杰明、舒庆、徐光、戴柏华、何金平、武国定、刘伟、霍金花;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任正晓;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次进行了宪法宣誓。
誓词铿锵有力,承诺掷地有声,会场内响起一阵阵热烈的掌声。
根据法律规定,大会选出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再举行宪法宣誓。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是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河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我省自2016年1月1日起,明确要求凡本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县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决定任命、批准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2016年起至今,省人大常委会共组织78人次在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宪法宣誓,共有146人次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宪法宣誓。( 本报记者 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