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超载入刑 河南现首个因超载被刑事拘留驾驶员

02.11.2015  10:06
司机崔某接受讯问

  □记者 韩景玮 通讯员 邢红军 文 记者 洪波 摄影

  本报讯 昨日是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第一天。当天上午,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交管巡逻大队,查获一起营运车超载事件。按照修改后的刑法修正案(九),该营运车驾驶员崔某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前,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营运客车超员违法处罚的规定是,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记6分,罚款200-500元。崔某也成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我省首个因运输旅客严重超员被刑事拘留的驾驶员。

   新法实施首日黑车超载被查处

  昨日清晨6点,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分局交管巡逻大队民警宋华清、乔松涛在执行巡逻任务中,在航空港区郑港十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发现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停在路边似乎在等人。民警发现,该车底盘被压得很低,车子似乎承载很重,车内由手机屏幕引起的亮光闪烁,像是挤满了人,民警怀疑小客车超载。

  民警上前盘查,发现车内的场景让人吃惊。经核查发现,这辆核载9人的面包车,里面竟然装了15个人,超员67%。除座位上坐满人外,车内过道放满了马扎,马扎上也坐满了人,而且司机还在等着上人。经查,该车驾驶员姓崔,周口人。崔某4个月前从前车主张某处购买该车。民警调查发现,崔某拿不出任何营运手续。据车内乘客透露,他们之所以乘坐该车,主要是图便宜,司机向每位乘客收取50元左右的费用。民警将客车超员的危害性给崔某作了详细解释,并告诉崔某:按照11月1日刚刚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警方决定对其实施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