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租售并举”,郑州又有新成果
大河报讯 践行“租售并举”,为住宅用地提供多元供给的创新在郑州又有了新进展——国内首批、河南省内首个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兴建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获得了土地登记手续,拿到了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
11月15日上午,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项目建设现场,项目承建单位河南路惠港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唐玉琳,从郑州市郑东新区国土分局局长何洪涛的手中接过了该项目所使用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项目从今天起有了‘身份证’,这个证是项目完整产权体系中的首个证,为后续建成项目的产权明晰奠定了基础。”唐玉琳说。
“利用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这是自然资源部、住建部两部委授权试点,国务院‘政策工具箱’中的一个重要工具。”何洪涛介绍说,自2017年8月起,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原国土资源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首批设立了13个城市进行“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郑州也名列其中
“土地是调节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核心要素,为了紧扣“房住不炒”的主题不放,为住宅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多结构的多主体供地方式已经势在必行。为区别于前期已经进入政策工具箱的长租房、公租房、廉租房和经适房等方式,按照两部委要求,我们从产权政策体系建设和市场运行机制两方面出发,在市政府、市资源规划局、东区管委会的支持协调下,提前进行租金调查和用户体验等基础工作,打造对近年来高房价和高租金起到抑制作用的具体方案,并零起点创立试点专用审批流程和运行模式。”何洪涛补充介绍说。
据了解,作为试点城市,郑州市于2018年正式启动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项目,该项目规划用地约90亩,分两期建设,一期拟建设租赁房1000套左右,户均建筑面积约66㎡,交房时即可“拎包入住”,项目还配有500余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需要指出的是,与此前“城中村”村民利用宅基地建设出租房不同的是,这一试点项目的建设中带有明显政府引导、多方合作的性质:村集体“以地入股”,国有公司投资建设房屋,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对未来的租金进行分成。
郑东新区方面相关负责人张亚峰告诉记者,近年来,因郑东新区各类域外迁入企业较多,这一项目的兴建有望缓解该区域长期面临对自住房和租赁住房需求大、需求迫切的情况。
“我们计划将首批建成的1000套租赁住房,向区内的无房青年教师进行倾斜。” 张亚峰表示,作为试点城市的首个示范区,该项目将在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项目审批程序、建设和运营机制、监测监管机制以及保障承租人获得基本公共服务权利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构建郑州市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提供支撑。
(大河报记者 陈骏 摄影 吴国强)
【责任编辑:牛尚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