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设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11.09.2014  12:12

9 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我省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鼓励和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从增加供给的角度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资金规模是8亿元,未来能够撬动增加约1000亿元的银行信贷资金供给,拉动各市县设立到位风险补偿资金规模约15 亿元。

小微企业“个儿小贡献大

截至2014年6月底,全省共有中小微企业41.53万家,其中小微企业39.8万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0%以上,从业人数1203.35万人。这些企业贡献了全省50%以上的GDP、60%以上的出口、70%以上的科技创新、80%以上的新增就业。

虽然“个儿小贡献大”,但小微企业的发展一直被一些“顽症”所困扰,最突出的当属被称为“世界性难题”的融资难。省财政厅曾对小微企业做过专题调研,“主要是‘三高三难’:多数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用钱是‘高利贷’,用工是高成本,用料是高价格;融资难、招工难、用地难的问题仍比较普遍。”该厅企业处处长胡兴旺说,我省小微企业发展不充分问题明显,全国每千人拥有中小微企业数8.4家,而我省每千人仅拥有3.9家,不足全国平均数的一半。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近年来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省财政也设立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资金大多通过项目安排、点对点直接补助企业的方式扶持小微企业。这样的做法缺陷在于资金就像“撒芝麻”,使用效率不高,同时无法建立长效保障。

为确保充分发挥风险补偿资金使用效益,我省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通过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方式,调动金融机构和市(县)政府的积极性,使其形成合力共克难题、持续给力河南的小微企业。

财政杠杆撬动千亿资金

发布会透露,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支持对象包括两类:一是我省境内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二是设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的省辖市、有关县(市)。

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将得到充分体现。省财政厅副厅长赵庆业分析,8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按照5亿元用于金融机构、3亿元用于市县的奖补比例测算,能够撬动增加1000亿元的银行信贷资金供给,拉动各市县设立到位风险补偿资金规模约15亿元。

管理办法》规定,风险补偿资金支持标准,以省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上年度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基数,本年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部分,按不高于 0.5%的比例给予补偿奖励。增量大的多得,没有增量不得。据统计,2013年我省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为2.53%,截至今年6月底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为 2.26%。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副行长庞贞燕表示,虽然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略高于平均不良率,但其真正损失却比大中型企业少,“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大大降低了银行贷款风险,将有效提高银行贷款的积极性”。

金融机构更乐意放贷了,政府的积极性也得高起来。《管理办法》提出,设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的省辖市、有关县(市),按照设立到位资金规模总量不高于30%给予一次性奖励,当年比上一年度增量部分按同比例给予奖励。同时,鼓励各省辖市、有关县(市)风险补偿资金用于支持担保公司和再担保公司开展承接企业贷款担保,帮助企业债务解扣;用于开展企业贷款循环和续贷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