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失踪女大学生被害案续:二审开庭嫌犯再改口
(记者宁田甜)去年9月初,23岁郑州籍女大学生张琳琳,先是失联,接着确认被害。杀害她的,是黄河边与她家鱼塘为邻8年的邻居、她平时尊称为“大伯”的黄某。
从起初大河报率先经官博发出消息引发全国关注寻人,到噩耗传来,大河报一直关注并追踪着此事。今年1月初,此案一审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今年8月,一审判决结果出来,法院以故意杀人和盗窃两项罪名,判处被告人黄某死刑。黄某不服,提起上诉。昨日,此案二审公开审理,未当庭宣判。
上诉理由:有证据证言被遗漏、忽略
昨日上午11时许,省高级法院公开审理了张琳琳失踪被害案。
庭上,黄某陈述,他上诉的理由是,目前此案中有关他骗被害人上车这一情节的证据、证言不够明确,公安机关只侦查了他犯罪的证据,但忽略和遗漏了对他有利的证据。如,一审判决中称他将被害人骗上了车,但被害人具体在哪个路段上的车?咋上的车?谁看见被害人当时上车了?当时他的面包车停在了他家老宅什么位置?黄某列举了以上很多说他骗被害人上车环节的细节,他称这些都无证据。
黄某承认,人是死在了他手上,是他的责任,他不会推脱。“但有些地方不是我的责任。让我死,得有确切的证据。”法庭上,黄某说。
犯罪动机:黄某再次改口,检方驳斥
检方称,黄某在此前多次供述中,对于案发原因,黄某前后曾说了两个版本,最早的供述称,是他强奸了被害人并将其杀害灭口;而随后,又改称被害人当时是要卖淫挣钱,而此次庭审中,黄某又第三次改口,并再次否认是他将被害人骗上了车、强奸杀人。
对此,受害方家属认为,黄某此次说法是在胡编乱造。
针对上诉人的最新供述和自我辩护,检方以现有全案证据予以针锋相对的驳斥,检方认为,上诉人能前后说出三种全然不同的版本,只能说明,上诉人并未始终如实供述,反而是一味在回避,往被害人及其家属身上泼脏水。由此,检方也驳斥了上诉人认罪态度好一说,建议法庭维持原判。
昨日下午1时许,此案二审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