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11.07.2014  15:48

  7月8日,第十四届虞城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睿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逯德标、县法院院长侯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廉金英、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实到29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了《虞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或撤销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有关内容,从源头上制止执法偏差,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廉金英所作的《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中明确表示,今后要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渎职行为调查、支持起诉案件的督办力度,着力发现并严肃查处隐藏在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行为,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职能作用。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睿强调三点:一是学习。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要求大家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任何人在任何岗位上都要学法、懂法并依法办事。二是规范。近期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印发了三个文件:《县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暂行办法》、《县人大常委会特定问题调查暂行办法》、《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丰富和完善各种刚性监督手段,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三是监督。在党的群众路线征求意见环节,各界人士对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一府两院”监督力度不够,工作中要注重法律程序等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一定会立行立改,提升监督实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群众关切的重大事件中,逐步介入调查甚至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