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限薪直指行政任命类高管 经理人薪酬随行就市

28.08.2014  11:14

  近日,《财经》杂志一则关于“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不能超过年薪60万元”的消息引发舆论极大关注。

  一位参与新一轮央企薪酬改革方案设计的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对部分央企负责人限薪只是此次央企薪酬改革方案的一小部分内容,限薪的对象主要是国有公益、垄断以及行政任命类的央企负责人,对于央企竞争性行业职业经理人仍然要随行就市,实行市场化的薪酬。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获悉,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的《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包括“完善制度、调整结构、加强监管、调节水平、规范待遇”五方面内容。

  “方案从没有提出要一刀切,不是所有人的薪酬都会往下砍,也不可能都降到30%。如果央企负责人是没有官员身份的职业经理人,则不会受到这个政策影响,市场是什么价格就应该给他们什么价格。”上述人士说,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是这次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改革的方向之一,“改革的目的是要改革不合理的收入,而不是削减合理薪酬,最终建立一种新的机制。

  国资委原副主任邵宁曾经指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将使国企向两个方向集中,未来会逐渐形成两种不同类型国企:公益型国企和竞争型国企。

  公益型国企在央企层面包括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的企业,而在地方包括供水、供气、公共交通等领域的企业。 据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