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勃发展的河南乡村旅游业
(一)高度重视,政策保障。成立了河南省乡村旅游工作协调小组,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旅游局、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20多个厅局(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研究协调解决乡村旅游中的有关问题。各省辖市也建立了相应的乡村旅游统筹协调机制,形成省、市、县、乡(镇)、村五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乡村旅游大发展格局。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省委、省政府还将乡村旅游工作列入“河南十项民生工程”,年底进行考核。
(二)合理布局,规划先行。同时编制了《河南省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在全省筛选确定了128个特色旅游村,按照“有名气、有特色、有基础、有实力”的标准,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一村一品”的原则,制订了工作计划、技术标准及分工方案,委托19家旅游规划单位,对128个特色旅游村未来发展方向、目标逐村进行了策划。
(三)加大投入,强化建设。为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和民间资金投入到乡村旅游开发,完善和加快全省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放大资金使用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同时,省财政连续四年每年拿出1000多万元作为引导资金用于全省乡村旅游发展建设,带动投资116亿元。省旅游局还与省农业厅、省委农办、农村信用联社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协调行动,整合资金、资源,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对积极投入乡村旅游的企业奖励补助1000余万元。
(四)加强培训,规范管理。编写并下发乡村旅游专题培训教材20000多套,举办乡村干部、旅游经营管理者、服务人员培训班,每年培训乡村旅游从业人员2万多人。为规范提升乡村旅游建设管理水平,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农家宾馆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河南省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级划分与管理》等地方标准,以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户创建为抓手,在全省开展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激发了各地发展乡村旅游的积极性,促进了全省乡村旅游上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