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制度
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明确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企业提交完整项目信息即完成备案,政府部门管理的重心由事前审批转到事后监管。这是加快政府转变投资管理职能、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要求,规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行为,提供便利高效服务和科学有效管理,省发展改革委多措并举,采用“制度+技术”方式,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制度落实。 一是完善制度设计。 坚持核准范围最小化,制定实施《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2017年本)》,核准目录以外企业投资项目已全部实行告知性备案。印发《关于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告知性备案范围、备案机关及权限、备案程序、网上备案和监管管理等内容。大幅减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提供信息,企业只要填写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额及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4项信息,无需再提供任何证明和材料。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程序,备案机关收到项目完整信息后即完成告知性备案,既体现备案的强制性,又有效防止项目备案成为变相行政许可。 二是强化技术支撑。 按照国家告知性备案最新要求,结合我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二期建设,组织开发在线备案模块,以信息化促进备案便利化。今年10月1日起,项目单位全部通过在线实时进行告知性备案,备案机关通过在线平台完成受理、办理和监管等,实现企业项目备案“零跑路”,备案时间由过去的10天左右压缩到1天。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 围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分级明确监管责任主体,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通过‘制度建设+技术支撑’,实现在线监管、及时监管和协同监管,备案机关发现项目违法违规情形,通过在线平台告知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并将相关信息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是加强 宣传解读。 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全省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专题业务培训会,对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进行政策解读和专题部署,提升各地备案机关实际操作能力和主动服务能力。加大各种媒介报道,大力宣传告知性备案改革的亮点举措,提升企业和项目单位的认知度。
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大服务指导力度,督促各地发展改革委和备案机关提升主动服务意识,持续提升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果,确保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制度全面落地生效,打造便捷、高效、阳光的投资项目管理服务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