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市场主体的一封信
全省各市场主体:
首先感谢您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
近年来,全省广大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践行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经营原则,为河南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开展“践行价值观 、文明我先行”主题系列活动的方案》要求,决定在全省市场主体中组织开展“文明经营”活动,进一步强化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的意识和理念,广泛开展争创“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商户”活动,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创造文明、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
社会文明、人人有责。作为每一个市场主体,既是经营者,同时也是消费者,创建、维护文明诚信的经营环境和社会环境,每一个市场主体承担着更大的责任和义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道德经济,更是信用经济,没有诚信就没有生命力。文明经营、至诚至信,是经济领域所有经营主体做强做大的不二法则。全省各市场主体要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响应省委号召,主动投身到“文明经营”活动中来,自觉做到文明经营、从我做起,认真遵循爱国、守法、公平、诚信的原则,共同抵制违法乱纪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假冒伪劣、强买强卖、短斤少两、坑害消费者”的不诚信行为;“讲粗话、不卫生、言行举止不雅观”的不文明行为。自觉秉持“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理念。号召大家共同监督,强化文明经营自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文明素养和经营信誉,增强文明诚信的社会责任感。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热爱文明、传导文明、文明有奖;守信用、重承诺、诚信激励的良好风尚,让不文明行为成为过街老鼠,让失信者受到惩戒、付出代价。希望广大市场主体,自觉成为“文明河南”的实践者、传播者,争当“文明经营”的先进典型,为河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树立河南人“文明有礼、诚信至上”的社会形象。
省“文明经营”活动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