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箱藏赃款、棉被包现金!商丘这名县官如何贪腐?

22.03.2017  05:06

作为商丘市虞城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自2013年上任短短三年时间内,曹正君利用虚假申报事项套取国家建设资金1164万余元,拨款到账后没有一笔钱用于申请项目。曹正君获得的400万元赃款,也足足装满了四个方便面纸箱。河南商报金水路观察注意到,关于曹正君贪腐的细节,近日被检察机关一一公开。

仕途从未离开虞城县,在副处级任上“落马”

翻看曹正君的简历,河南商报金水路观察注意到,作为土生土长的虞城人,其仕途经历从未离开虞城县。从一名乡里的技术员到副处级官员,曹正君用了整整29年。

1981年2月,曹正君在部队服役3年后,到虞城县芒种桥乡当起了一名技术员。此后,他辗转县农业局、下辖乡镇、县委组织部等多个工作岗位,基层经历可谓丰富。

在担任过乡党委书记、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职后,2010年,曹正君迎来仕途的进步,任职虞城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

不过,正是在这一职位上,曹正君的仕途就此止步。2016年7月,商丘市纪委发布消息:根据巡察发现问题,曹正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对于曹正君,商丘市纪委发布的消息称:其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修养弱化,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一张“作废”票据,揭开曹正君的贪腐行径

河南商报金水路观察了解到,曹正君的“落马”,与一张票据有很大的关系。

2016年7月,商丘市梁园区检察院接到转交案件线索,对虞城县产业集聚区账务混乱和账面备用金过大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时,还暗中对产业集聚区的职能、主要领导日常作风、集聚区风险点等情况进行外围摸底,发现群众的反映集中指向时任虞城县产业集聚区常务副主任曹正君。

群众反映称,曹正君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逃避检查,同时使用办公室一间和60平方米套房,在生活中不规范行为,2014年8月其岳母去世,大办丧事收受礼金,干部群众多有微词。

为了“打草”不“惊蛇”,办案人员决定以“三公”经费财务检查的名义前往集聚区查阅账目。办案人员调阅账目时,在会计抽屉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塑料袋,会计说是作废的票据,说着就把袋子扔进垃圾桶。

办案人员从垃圾桶里将袋子捡回发现,其中有一张卢某的51万元取款凭证,该笔资金事实上是园区内企业因厂址搬迁退回的土地平整资金,经曹正君安排套出后存入周琳个人账户。

废票不“废”,一张小票引出了曹正君等人的犯罪事实。

假借企业之名,一次性套取政府资金420万元

检方调阅的银行账户显示,产业集聚区多笔款项都被存入周琳个人账户。

周琳交代称,曹正君与虞城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原局长兼国库科科长李飞(已另案处理)共同套取政府资金共计86万元。2015年12月28日,周琳账户上分别被卢某和陆某存入48万元和38万元,其中38万元由取款人陆某取出7分钟后,就存入了周琳账户。

根据周琳提供的线索,办案人员又连续锁定了曹正君套取土地平整资金170万元、土地清障款420万元和土地平整资金458.16万元的事实。

2014年5月,为了套取资金,曹正君假借中菱电梯、水之星公司等9家新落户企业的名义,向虞城县政府申请清障补偿资金450万元。该笔资金到位后,曹正君便安排会计将其中的420万元拨付给水之星公司,但曹正君没想到的是,水之星公司时任法人代表徐某以企业没有申请该笔资金为由,将资金退回。

无奈之下,曹正君只得暂时作罢。后来,水之星公司的法人变更,一直在等待时机的曹正君,立即安排会计再一次将420万元拨付到水之星公司账户。

四个方便面纸箱,装了400万元现金

办案人员就420万元询问曹正君时,曹一口咬定款已拨付给企业,而且企业已补偿给农民,账上还附有7个农民的收据。

不过,收据上的笔迹过于娴熟,不像出自农民之手。7个村民的衣着打扮,也较为拮据。这些疑点都暴露了曹正君通过企业套取420万财政资金个人侵占的事实。

办案人员在调阅财政局支付中心账目时发现,2013年12月10日有两笔土地平整资金418万元和458.16万元,间隔一秒钟被分别拨给产业集聚区和招商局,此两笔款的申请理由、取款手续和笔迹完全一致。而当时,曹正君同时担任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和县招商局主要领导职务。

专案组随即调取招商局和企业账目,对曹正君经手的大额资金逐笔审查,查阅相关银行账户上百个,调取银行凭证数千张,甄别笔迹几十份,最终锁定曹正君指使下属让不明真相的企业,多打一份现金领款凭证套取资金的证据。

企业实际申请的平整资金为418万元,而拨给招商局的458万元,是曹正君利用招商局将于年底撤销、账户不复存在、以后没有人再查招商局的侥幸心理套取出来的。

不仅如此,曹正君还利用其妻侄李某在集聚区开办的企业和另一家企业,将套取的170万元中的140万元和420万元中的400万元共计540万元,在企业账户上“过路”后,直接转入其战友儿子所开的担保公司,按1分的利率支付利息。

2016年8月5日,曹正君家中用棉被包裹藏匿于衣柜中的现金40万元被起获,在其战友儿子赵某家中,四个用方便面纸箱盛放的400万元现金也被发现。

2016年11月29日上午,商丘市梁园区检察院对曹正君提起公诉。经法院一审,曹正君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注:本文除曹正君外,其余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