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提醒全省党员干部廉洁过端午节

19.06.2015  11:26

  6月18日,省纪委通报了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并对党员干部过端午节发出廉政提醒。

  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驻马店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所副处级侦查员节清林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节清林在任正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两次收受该局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朱玉东所送礼金共计1.5万元。2015年3月,驻马店市纪委给予节清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息县张陶乡党委书记曹良军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曹良军在任该县长陵乡党委书记期间,借乔迁新居之机,收受部分干部礼金共计5000元。2015年5月,息县纪委给予曹良军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南召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张玉春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张玉春借过节之机,3次收受该局环评股股长周学东所送礼金共计2800元。2015年4月,南召县纪委给予张玉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卫生院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问题

  2012至2014年,该院在申报建设项目过程中,违规购置价值11600元烟酒礼品入账报销,该院院长李宏超对此应负重要领导责任。2015年4月,漯河市召陵区纪委给予李宏超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区卫生局局长董永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王富元,对负有监督责任的纪委书记于淑芳分别进行诫勉谈话。

   安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支部书记、副站长杨柳根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5年4月6日晚,杨柳根违规驾驶公车外出,并将其停放在安阳义乌国际商贸城附近某酒店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4月,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杨柳根行政警告处分。

  端午节到来之际,省纪委再次提醒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严禁收受粽子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出入私人会所活动;严禁指示基层单位接待个人外出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或民营企业。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群众监督。要在节日期间组织明察暗访活动,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记者 惠婷 实习生 吴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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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份全省纪检部门处理243人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最突出

  据河南省纪委微信公众平台“清风中原”6月18日消息,5月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发力,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92起,处理243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72人;处分人数中乡科级干部占绝大多数,共166人,处分县处级干部6人。

  在查处的各类问题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最为突出,党纪政纪处分62人,占处分人数的36.0%;居第二位的是“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处分26人,占15.1%;居第三位的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处分24人,占14.0%。

  分区域看,在18个省辖市中,查处力度较大,党纪政纪处分人数较多的有洛阳(21人)、郑州(15人)、商丘(14人);在10个直管县中,长垣党纪政纪处分11人、汝州6人、永城6人,滑县未查处问题,巩义连续5个月处理和处分人数均为零。(记者 惠婷 实习生 吴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