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被绑床上遭同屋病人掐死
本报讯 (记者 洪雪) 24岁的男子小罗(化名)因患有精神病被送进医院,为防止他伤害自己,医院用保护带将其绑在床上。第二天,护士发现小罗被同室病人掐死。为此,小罗母亲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当班护士的刑事责任。法晚记者上午获悉,市一中院终审判处当班护士杨某犯医疗事故罪,但由于医院已与家属达成协议,赔偿了50万元,且杨某已被医院开除,故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案发住院当晚被同室病人掐死
1999年11月29日,24岁的被害人小罗因精神受到刺激被送往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治疗。经诊断系“急性精神病症”,医嘱为精神科特护(防冲动、巡视)。
当晚,因小罗拒绝服药打针,医院用保护带将其绑在床上,后又因其吵闹,医师给其注射了安定10mg。次日早晨6点10分,小罗被发现已死亡。
海淀法院一审判决书查明,1999年11月30日,杨某在本市海淀区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住院部,作为大夜班副班护士,未严格履行巡视职责,对已约束的病人未按规定定时松解保护带。导致小罗在杨某值班期间,被同室39岁的精神病人唐某扼颈机械性窒息死亡。
经司法精神病鉴定,唐某实施违法行为时丧失辨认、控制能力,无责任能力。
2000年1月19日,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家属50万元并承担其他损失费用。医院对护士杨某和郝某予以行政处分,决定对杨某给予开除行政处分。
供述当班护士认为“应由医院担责”
杨某供述称,1999年11月29日下午1时许,护士站急收了病人小罗,有3名家属护送。当时,小罗比较兴奋吵闹,杨某就腾出一个单间安排其入住,并对小罗采取了保护措施,用绑带把他绑在病床上。把门锁上后,杨某于当日下午3时就下班了。
晚上11点多,杨某到单位上夜班。到了次日凌晨1点30分,他和另外一名实习护士郝某与前班护士办理交接。杨某首先隔着门玻璃查看清点了一下人数,郝某清点医用物品,后一起听取了前一班护士的交班报告。
在清点人数时,杨某发现小罗的病房里又新进了一个病人唐某。当晚,杨某在交接班之后,只在凌晨2点左右巡视过1次,只是清点了人数,没有进病房查看,之后就再没有巡视查看过。
次日早上6点多钟,郝某找到杨某说小罗有些不对劲。杨某到小罗床前掀开被子,发现小罗还被捆着,身体已经僵了。
杨某认为自己虽有过错,但尚不构成犯罪,受害人小罗的死亡结果应当由医院承担责任。
杨某辩护人认为,受害人死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唐某的直接原因,也有医院管理混乱,工作交接脱节,上一班医护人员错误安排病房、没有及时松解保护带等方面原因。杨某未按规定巡视并不必然导致被害人小罗死亡的结果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