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敲诈勒索等系列案件一审宣判:原总裁沈颢被判四年

25.12.2015  09:22
12月24日,沈颢(左)在法庭上。

12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广东二十一世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原总裁沈颢等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强迫交易罪对被告单位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判处罚金人民币948.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对系列案件的其余被告单位分别 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5443万元 ,追缴违法所得;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 判处沈颢有期徒刑四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对系列案件的 其余被告人分别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对部分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情节较轻的被告人宣告缓刑。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等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和沈颢等绝大多数被告人均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新华社发(富心振摄)

被告人沈颢11月30日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 新华社发(陆添骏摄)

沈颢11月30日在庭审中。新华社发(陆添骏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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