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遇三级以上空气污染 拆迁和土石方作业停工
中原网讯(记者 冉小平) 昨日召开的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攻坚冲刺大会指出,我市后3个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为有效抑制PM10,我市在工地扬尘治理方面仍将严格贯彻执行“6个100%”标准,并制订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施工扬尘应急预案,遇到三级以上空气污染时,必须启动应急预案,停止土石方作业和拆除作业。
工地扬尘治理
仍严格执行“6个100%”标准
根据我市目前的空气质量指数,以及我市与省政府签订的年度环保责任目标,我市后3个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艰巨。
就目前而言,我市要完成年度环保责任目标,需要后3个月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不高于136微克/立方米和58微克/立方米。
建筑工地扬尘是PM10的主要来源。为有效抑制工地扬尘,我市制订了《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攻坚冲刺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所有建筑工地在准备阶段、土石方开挖阶段、基础施工阶段、主体施工阶段、装饰装修阶段和总体配套阶段全过程、全方位按照“6个100%”的要求实施。具体讲,围挡设置100%;沙、石、土等易扬尘材料遮盖或绿化和主要道路硬化100%;运输车辆冲洗且密闭加盖100%;外架密目式安全网张挂100%。此外,拆除施工过程洒水100%和暂不开发场地绿化100%。
为进一步掌控工地扬尘情况,我市拟实施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工地PM10超标与否,市扬尘办点点鼠标即可获知。
遇三级以上空气污染 土石方作业停工
拆迁工地是扬尘污染的“大头”。方案要求,拆迁工地必须严格落实湿法作业标准。施工前需在四周安装喷淋设施,喷洒范围须覆盖整个拆除现场;若固定喷洒范围不能覆盖的,应按每台拆除机械配一台喷雾车实施降尘。
对发现扬尘治理工作不力的,各级部门要给予责令停工、按日计罚、约谈批评、通报曝光、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限制及清出市场等严肃处理。
对扬尘治理工作开展较好的项目要通报表扬,评优评奖时应优先考虑。
同时要制订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应急预案,做好特殊天气条件下的施工扬尘应急处理工作。达到三级以上空气污染时,必须按相关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停止建筑施工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作业。
扬尘污染防治费支付“有章可循”
治理好扬尘,资金是保障。市城建委上月下发通知,就我市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的计取和使用做出详细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费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项目中,设“专款”治理扬尘。
市建筑工程安监站站长李世杰表示,这项费用列为不可竞争费用,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费用使用清单,且分别在开工前、主体结顶前单独支付总费用的60%和40%。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通过项目安全监督备案和综合考评验收。
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