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骗团伙郑州租36万新奥迪后5万卖出被刑拘

04.08.2014  11:29

  本报讯(记者杨勇)36万多元的崭新奥迪A6轿车给5万元就卖。一个以租车为名行骗的团伙在郑州做着“来钱快”的美梦。7月31日,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派出所用“铁网”将该团伙的美梦击碎,4名诈骗者被抓获。

  7月16日,郑州市南阳路北段一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得知,公司两天前租出去的新奥迪A6汽车被人卖了。这辆车是7月10日刚买回来的,价值35.6万余元,连入户手续还没办理。他当即询问情况,员工报告说车是被一个叫蔡某的哈尔滨人租走的,蔡某当时称要租用8天并交了1万元的押金和2000元的租金。价值不菲的新车被转卖,此事非同小可,公司迅速报警。长兴路派出所接报后,经侦大队立即启动“铁网”行动方案预案,以蔡某活动轨迹为线索,顺藤摸瓜,编织了一张天网。

  7月31日,民警得到消息,蔡某出现在中州大道上的另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意欲继续租车。民警火速前往,悄悄将该公司包围起来,一举抓获蔡某和其3名同伙严某、李某和王某。同时,民警又找回来被以5万元“抵押”出去的奥迪车。

  据了解,此4人都是通过网络认识的。严某,山东人,35岁,他在网上聊天时找到了挣钱快的好生意——租车来卖。他在网上联系到了商丘的李某、河北的王某和哈尔滨的蔡某。他们分工明确,胆子大的蔡某出面去租车公司骗车,河北的王某充当中间人负责联系买家。严某还供认说,他们曾前往南京行骗,但因那里租车需要担保人而作罢。南京失败后,他们返回郑州。7月14日,他们在机场高速入口附近骗来一辆尼桑轿车,“抵押”了1.8万元。对于此事,民警正在调查落实。

  目前,严某等4人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长兴路派出所刑事拘留。对于以租车名义诈骗案件的防范,民警希望汽车租赁公司提高警惕,出租名贵汽车前除要求客户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外,最好还要求客户提供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提供在郑州生活的相关证明,将风险降到最低。

  (线索提供刘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