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尹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灵宝市尹庄派出所科技防控平台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原公告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布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12、13、14年度)须具备类似相关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的项目经理证书;
六、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社保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函、2012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2份(以业绩合同为准)(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现变更为: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布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12、13、14年度)须具备类似相关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的资格证书;
六、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社保证明)、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函、2012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2份(以业绩合同为准)(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除以上变更外,其它内容不变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灵宝市尹庄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525888128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 师女士
电 话:0371-67789598 0398-6198009 13193966528
201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