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培灵 郑 诚 赵刘尊
2012年以来,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民政部的正确指导下,河南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履行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职责,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让中原更加出彩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着力强化脱贫攻坚兜底作用
民生保障水平实现新飞跃
城市低保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2017年的每人每月430元,增长65%,农村低保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17年的每人每年3150元,增长110%,惠及80万城市低保对象和320万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年2480元提高到2016年每人每年4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016年每人每年3000元,2017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惠及52万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实现广覆盖,2012年以来,全省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52.06亿元,资助2043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惠及全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困难群众,其中门诊和住院救助397.75万人次。2012年以来,对93.79万人次实施了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7.21亿元,较好发挥了临时救助在解决群众因急难致贫方面的作用。同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2012年以来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0多万人次。
出台了《河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普遍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连续5年将城乡低保提标等社会救助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实事和绩效考核范围。
《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计划。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等文件,对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进行统筹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发布了《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等6个地方标准。
今年全省已投入2000多万元,建成了示范性“儿童之家”552个,建立了一支1.6万多人的基层儿童福利督导员、儿童福利主任队伍,在覆盖市、县、乡、村的四级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建立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截至今年8月底,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6亿多元,惠及近140万残疾人。从2017年1月起,散居和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1000元分别提高到700元、1100元,惠及3万余名孤儿。
建成123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总面积近60万平方米,建设床位15000张。持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项目,全省建成专业性儿童福利机构16个,床位约6000张。拓展孤残儿童康复“明天计划”受惠范围,累计有8460名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1500名孤残儿童、1600名脑瘫患儿得到康复手术和治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得到加强,惠及82万农村留守儿童。
出台了加强孤儿保障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建设、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慈善事业发展等一系列文件,初步实现了基层儿童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普惠型的转变。在市、县依托福利院设立了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在乡镇设立儿童福利指导站,在村(居)建立“儿童之家”。
出台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建成慈善总会136个,社会捐赠接收站点、慈善超市434个。福利彩票发行量快速增长。2017年6月发行32.9亿元,比2012年6月提高了17.1%。2012年至今,共发行福利彩票356.6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102亿元。
出台了《河南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等十多个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灾害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灾害管理体制机制和灾害应急响应、灾情会商、专家咨询、信息共享和社会动员机制。
建设市、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15个,健全了省、市、县、乡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社区减灾能力建设增强,能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人员得到初步救助。科学、高效、有序应对了2014年干旱,2015年风雹,2016年信阳、新乡、安阳重大洪涝等灾害。2012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6.7亿元,紧急救助受灾群众353.28万人次,救助冬春期间生活困难群众1696.42万人次,帮助17164户受灾群众恢复重建住房40887间。
着力强化基层能力建设
民政工作水平实现新提高
全面恢复了乡镇民政所(办),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全省现有乡镇民政所(办)2442个,工作人员7675名,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有民政工作人员3.14人;民政所(办)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共2092个,平均办公面积31.41平方米,确保有机构办事、有人员办事。一些地方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置公益岗位、增设村级民政协管员等方式,增加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广泛开展“百名优秀民政所长”“优秀基层民政服务窗口”等评选表彰活动,有效调动了民政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2017年,省民政厅认真组织开展了民政服务机构大走访大调研活动。从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抽调173名工作人员,组成18个调研组,走访基层民政服务机构3316家、双拥优抚服务站2457个、民政服务对象2958户,下达问题整改通知3041份,提出整改建议12000多条,委托专业机构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分类施策、逐项解决、定期督导,有效地提升了基层民政服务机构的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加快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工作,整合技术力量,聘请专家团队,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省级开发、五级应用”的原则,计划投入2000万元,建设河南省民政综合信息平台,平台覆盖各项民政业务,实现了数据共享,标准统一规范。随着综合信息平台的建成,基层民政工作将实现申请、受理、办理、反馈、评估、监督的信息化,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着力推进基层治理和服务创新
社会治理能力实现新提升
建成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983个,覆盖率达到94.6%,比2012年提高了34.6个百分点;建成城区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的(县级市)58个,覆盖率达到24.5%。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建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1154个,覆盖率21.3%;建成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655个,覆盖率12.1%。组织开展了河南省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创建活动,23家单位被确定为“河南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全省共清理各类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机构和牌子5000余个。全力落实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率达到99.5%。焦作市解放区“334”楼院协商治理模式成功入选“2015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严格把关,顺利推进了全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五届全省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出台了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关于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指导意见》,民政部转发全国民政系统参阅。
简化审批程序,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将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审批权限由省级民政部门下延至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取消了6项不必要的审批环节。
创新监管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通过严格审查社会组织发起人(单位)和拟任负责人、同步加强党的建设、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评估、信息公开、专项整治和行政约谈、完善内部治理等措施,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监督。
编制《河南省民政厅行政职权目录》,制定社会组织登记规范指引和办事指南、社会组织档案管理指引、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财务管理指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方式,开展了社会组织“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换证工作,为群众和社会组织办理事务提供更好的服务。
完成了9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任务,在全省社会组织广泛开展了塑造品牌、树立形象、服务社会活动,编印了社会组织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制度示范文本。近五年来,共争取149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了34个全省各类社会组织承接中央社会服务项目,列支1950万元省福彩公益金扶持了 120多个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
制发了《河南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有关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文件精神的通知》等十多个文件,河南省开设社会工作的本专科高校达到20所,已培养专业学生7000多人。
制发指导意见,推动了全省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2012年,全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不足10家,目前全省共有107家。积极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全省共有备案的志愿服务组织6128个,协会(联合会)约25个,社区志愿服务站点95个,在民政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者105万余名。
着力支持国防建设和军队改革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国首个军民融合应急投送保障基地等一批军民融合发展项目已落地河南, 全国首条军用飞机跑道郑民高速公路试飞成功,河南省与国家十大军工集团签订合作项目40多个。
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级军民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意见》等多个拥军政策性文件,研究解决了军人子女就学、军嫂安置等100多个重难点问题。社会化拥军扎实,双拥共建点达15000个,全国双拥模范城(县)19个。
全省投入资金数十亿元,改善了部队战备、训练、生活条件。驻豫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先后投入50多万人次支援40多项重点工程和公益设施建设;参加各种抢险救灾50多次,挽回经济损失十多亿元。
“三访三送三网”活动扎实开展,每年走访慰问优抚对象、河南籍现役官兵家庭16万多户,帮助7.7万多名优抚对象解决生活、住房、医疗难,受到中央军委领导充分肯定。
2012年以来,连续5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年均增长15%,统一了“三属”定期抚恤金城乡标准。实现了义务兵优待城乡全覆盖,优待金标准大幅度提高,惠及近9万义务兵家庭。全面实行优抚资金社会化发放。
每年重点优抚对象分期分批开展短期疗养活动7000多人次,优抚医院每年开展医疗巡诊服务5000多人次;6个优抚事业单位荣获民政部授予的“全国文明优抚事业单位”光荣称号。
出台了《河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办法》等6个文件,在全省推进阳光安置,有力推动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退役士兵参训率、培训合格率、就业率分别达到90%。强力推进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完成了1978年以来全省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91万名退役士兵数据采集任务,集中解决了近14万名退役士兵安置、上岗、养老医疗保险接续、再就业、困难救助等问题。圆满完成2000多名军队离退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全省80%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副师职以上军队退休干部享受到当地同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
着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专项社会服务水平实现新跨越
11个县(市、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社会养老服务示范县(市、区)”,54个县(市、区)被命名为“河南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县(市、区)”,247个养老机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农村互助家园(幸福院)被命名为“河南省养老服务机构示范单位”。
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3300多个,养老床位数由2012年的29万张增长到50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由22.78张增长到32.6张。
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39个,服务入网老人300多万。全面落实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大多数省辖市出台了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惠及95万名老年人。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加速融合,76.6%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开展医疗服务。
2012年底以来,共调整行政区划180件。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全省由2012年的50个市辖区增加到52个市辖区,开封、三门峡、许昌3市的市区行政区划结构性调整获国务院审批,打破了全省十多年没有进行重大行政区划调整的局面。通过乡镇区划调整,全省由1014个镇增加到1120个镇,建制镇占乡镇总数的比例达到6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42.2%提高到48.5%。
全省158个县(市)高标准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下发的《关于加强老地名保护工作的通知》被民政部转发全国参阅学习;修订颁布了《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长葛市、项城市、淮阳县相继被中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会评定为千年古县,全省千年古县达到9个。
2012年6月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实现了实时在线登记;2015年建成历史数据补录系统和网上预约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服务。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年投入资金1亿多元,推动实现了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全覆盖,覆盖人口近7000万。扎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将82万名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本版供图/河南省民政厅)
释放民生红利 创新社会治理 让中原更出彩——河南民政砥砺奋进五年创新发展综述 -
郑州22:52 28.09.2017 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