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砖场取土坑酿悲剧 5少年游泳2人溺亡

13.08.2016  21:06
事发坑塘内仍能看到抽水机,坑坡可见挖掘机留下的抓痕。

  记者 于扬 实习生 李玉坤 朱真仪/文图

  本报周口讯 砖场取土留下的深坑又酿悲剧。8月11日下午,沈丘县白集镇5名少年结伴去一处砖场取土的坑塘内游泳,其中两名少年不幸溺亡。在紧张搜寻18小时后,两名少年的遗体直到8月12日上午11时许才打捞上岸。目前,当地政府出面,正在帮助沟通有关善后事宜。

  今年16岁的刘浩是沈丘县白集镇胡桥行政村刘院村人,8月11日下午5时许,他和另外4名邻村小伙伴一起,到胡桥学校北侧的一处坑塘内游泳。下水后的刘浩遇到危险,同去的16岁少年胡文杰也遇到了危险,除另外3人紧急上岸外,刘浩和胡文杰很快溺水。

  当天下午6时许,沈丘县公安局白集派出所接到关于此事的报警电话,随即联系了消防官兵请求支援。

  白集派出所所长孙可告诉大河报记者,到达现场后,救援人员使用滚钩等多种专业设备搜救,但直到当晚12时也没找到两个溺水的孩子。他们又联系了一家名叫“蓝天救援队”的公益组织求助,8月12日上午11时许,两名孩子才被打捞上岸,但均已身亡。

   质疑1

  砖场疯狂取土,为何没能管住?

  昨 日,刘浩的姑父陈先生告诉记者,孩子溺亡的坑塘是砖场取土留下的,坑坡陡峭,里面暗流涌动,最深的地方有五六米,危险系数很大,而且还没有设置警示标牌。 事发后,有人才在旁边设了警示标语。“当时砖场取土时,遭到群众反对,而且还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最终还是没能挡住取土”。

  陈先生说,就在几天前还有人在取土,只是前两天下雨了,他们才停止。“坑壁上全是挖掘机留下的抓痕,清晰可见,坑边还有一台抽水机,一边抽水,一边取土。”陈先生说。

  记者注意到,刘浩等人溺亡的深坑的岸边有一处仍然存在的砖场,周围则是种满庄稼的耕地。

   质疑2

  谁为“夺命”的砖场深坑埋单?

  对于砖场取土一事,大河报记者多次拨打沈丘县国土局办公电话0394—5102051,可一直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联系沈丘县白集镇党委书记于海涛。据其介绍,坑塘的确是砖场取土留下的,但是砖场已被取缔,这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坑塘)。尽管如此,他已安排当地派出所负责人找到原来的砖场取土者,“取证,固定证据”。

  于海涛告诉记者,得知孩子溺水的情况后,当地民政、安全办、派出所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目前,关于此事的善后处理情况,正在沟通中。

  大河报记者查阅相关报道发现,近几年,农村砖场取土后的坑塘吞噬生命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一旦发生溺亡事故,谁该担责呢?

  河 南沐天律师事务所苏华伟律师说,首先,砖场坑塘是人为取土造成的危险源,不是天然的河沟,所以取土者有义务做好安全管理防护措施。其次,坑塘的土地一般归 村集体所有,所以村委会也有做好警示标牌、安全防护的义务。因此,一旦因安全疏忽造成意外,两者都需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