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开展省直卫生计生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26.05.2016  10:05

  为切实做好省直卫生计生单位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近日,省卫生计生委召开了省直卫生计生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推进会。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周学山出席会议。本次资产清查的原则是“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清查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成立的、我委所属的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于3月开始,9月底结束。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建立健全账卡,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完整的资产数据库,实行资产动态化管理。周学山副主任在会上指出,委党组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历来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凝聚共识,确保如期完成这次国有资产清查任务。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单位的“一把手”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财务、资产管理部门是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建立协调机制,确保清查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切实保障,注重统筹。明确专人负责,在办公场地、设备和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发动好,安排布置好,注重统筹协调,取得各业务部门的支持、配合和参与,形成推进合力。三是严肃纪律,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严格遵照《会计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对应纳入清查的资产,一件不能落下。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依法依规处理。省卫生计生委将适时组织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