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脱贫攻坚督导工作的通知》(豫办﹝2016﹞4号)精神和《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启动并实施全省脱贫攻坚督导工作的通知》(豫扶贫组明电﹝2016﹞2号)要求,3月10日—11日、3月22日—24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长训带领省委省政府第八督导组赴漯河、许昌、平顶山开展脱贫攻坚督导工作。
督导组先后到舞阳县、襄城县、鲁山县、叶县,听取当地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走访了9个贫困村45户贫困户,实地查看了光伏发电、农村淘宝、经济作物种植、畜牧养殖、食品加工等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同时,检查了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督导组强调,“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决战决胜阶段,我省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一定要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重中之重”、“三个格外”、“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落实到位,确保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一是 高度重视,克服畏难情绪。正确处理好扶贫与农村发展的关系,将脱贫攻坚工作当作发展当地农村经济的机遇,学习好、贯彻好中央和省里的各项扶贫政策,规划好、把握好扶贫项目的实施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 二是 精准识贫,强化 兜底保障。扶贫部门加强同民政、财政、统计、残联等部门沟通衔接,按照低保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社会保障政策对贫困人口的全覆盖,最终使农村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避免出现“数字脱贫”现象。 三是 加强督导,注重跟踪问效。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分工、拿出真招硬招,细化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建立脱贫攻坚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齐心协力打好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