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二人白天四处踩点 夜晚大肆盗掘古墓

19.06.2014  11:57

  本报焦作讯(记者刘华通讯员陈丹丹安艳芬)白天踩点寻古墓,晚上胆大盗古墓,窃取朝珠、银簪、钱币获重刑。武陟县人民法院于日前审结了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许某、胡某有期徒刑10年和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和9000元。

  2013年夏天的一个晚上,许某、胡某携带探条、铁锹等作案工具,分别窜至武陟县詹店镇魏庄村东南的墓地、乔庙乡马村村东南的古墓群、詹店镇陈庄村西南的古墓群、焦作市高新区苏家作办事处司家寨村西南的墓地,将古墓挖开后,将棺材内的朝珠、银簪、玉花、钱币等物品盗走,后将这些物品卖给他人。经鉴定,所盗墓葬为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其中,胡某参与盗窃的古墓葬少于许某,且胡某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将另一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胡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盗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公诉机关对被告人许某、胡某犯盗掘古墓葬罪的指控成立。许某先后盗掘古墓葬5次,胡某先后盗掘古墓葬3次,均属多次盗掘古墓葬,应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刑幅度内量刑。二被告人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依法可减轻处罚。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