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兴峪煤矿安全事故抢救工作有序进行

06.01.2017  03:33

    中原网讯  2017年1月4日,登封市徐庄镇屈沟村兴峪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月4日下午2点班共51人入井进行正常维修作业;17点35分,井下负190泵房管子巷道维修期间突然发生冒顶引起瓦斯倾出,瓦斯倾出后巷道堵塞造成9人被掩埋。事故发生后,当班通风科长、安全副科长、瓦检员3名人员实施现场抢险,抢险过程中缺氧窒息晕倒,在送往医院救治过程中死亡,剩余当班39人安全升井。登封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共派出5辆120救护车,随时待命做好幸存人员抢救工作。

    1月4日晚9点40分,登封市矿山救护队赶到现场后,立即按照救护规程,组织抢险工作,由于负190泵房管子道倾角较大(35°),瓦斯突出后大量煤粉充填巷道,瓦斯浓度较高,前期组织瓦斯排放,待瓦斯浓度降到安全值后,方可组织清挖巷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救援进度。截止目前,瓦斯已降至1%以下,充填巷道37米,已清挖3米,发现两名遇难矿工遗体,还有7名矿工被困井下,事故抢险正在有序进行。

    截止1月5日上午7点,事故共造成7人被困,5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省长陈润儿做出重要批示:全力抢救被困人员,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处理好善后事宜;对事故上报问题作以说明;采取措施,举一反三,迅速开展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马懿、市长程志明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救被困人员,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处理好善后事宜。副省长张维宁做出重要指示:集中精力,精准、科学施救,要加强通风、机电、监控系统管理,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做好遇难家属的慰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隐患大排查工作。

    事故发生后,国家煤碳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桂来保来登封督导工作。省煤监局严寅初局长就现场救援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必须制定具体的救援实施方案,救援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要在救援过程中严防灾害扩大;要尽快恢复瓦斯监控,安排专人检查瓦斯,在回风流中安设瓦斯断电仪;清理上山时一定要注意防滑落、防瓦斯、防突;救援工作要保证一个工作组、一个值班组,安全施救。

    登封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市委书记郑福林、市长王鸿勋、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康红阳、副市长陈治龙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抢险指挥部,下设前线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组、善后处理组、秩序维护组、后勤服务组、舆情处置组等6个工作小组。副省长张维宁及时赶到现场指导救援工作。省煤监局局长严寅初、巡视员薛纯运、省安监局局长张雷明和副局长郝敬红、省煤管办副主任李震寰、沈天良,郑州市副市长黄卿、郑州市煤监分局局长毋济州、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局长柴栓庆等领导,均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工作。

    事故发生后,登封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成立善后处理组,设立了家属接待处,包矿领导康红阳组织安排徐庄镇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和相关支部书记,连夜分组负责做好家属情绪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

    发生这次事故,登封市委、市政府非常痛心、深感内疚。表示一定汲取沉痛教训,迅速整改。采取一切措施,全力以赴抢救井下被困人员,并妥善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置工作;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迅速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对全市所有煤矿进行整顿排查,只允许通风排水、检查瓦斯,严格控制入井人员,加强驻矿监督,坚决避免类似事情发生;坚持依法依规,对此次事故中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究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及时向社会通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兴峪煤矿于1975年3月建矿,属单独保留低瓦斯矿井,核定生产能力33万吨/年,证照齐全,法定代表人为刘标,现有管理人员46人、矿工368人,日常分两班采掘、一班维修(每班工作8小时)。

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