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与男闺蜜有染怀孕 丈夫归国起诉离婚获准

01.06.2014  11:49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李先生到国外出差,回家发现妻子和男闺蜜有染,怀孕已4个月,他起诉要求离婚。记者昨天获悉,经密云法院调解,双方解除了婚姻关系。

  据介绍,李先生与王女士在大学毕业后登记结婚,在李先生到国外出差期间,王女士的男闺蜜经常到家中帮助王女士做一些生活琐事,两人一来二去产生好感。李先生回国后,发现王女士已怀孕4个月。王女士坦承孩子并非李先生的,而是她和男闺蜜的,李先生无法接受,想到离婚。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李先生认为,王女士怀的孩子并非他亲生,因此执意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院受理此案后,王女士表示同意离婚。后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