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上半年中小开支持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4年上半年中小开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管县、省财政直管县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14年上半年中小开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31日24时。
二、申报要求:省属企业项目通过郑州市申报。凡2014年上半年已经实施完毕的项目,均可进行申报。有关申报要求、支持范围、填报内容和提交的资料仍按《实施办法》和两个附件要求执行,电子商务、宣传推介等项目大额支出需提供银行转账凭证(资金转出证明)。
三、各省辖市(省管县、省财政直管县)商务局、财政局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项目原件,确保申报材料与原件一致。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于9月5日前以联合行文方式,将申报文件分别上报省商务厅外贸处、规财处、财政厅企业处。企业申报项目材料一份报送省中小办。
四、认真做好2013年度中小开资金的总结评价工作。各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2013年度中小开资金的使用情况总结,总结材料连同申报文件一并报省商务厅外贸处、规财处、财政厅企业处。
五、在申报2014年项目前,对申报企业中连续三年(2011-2013年度)进出口为零和上年进出口额超过4500万元美元以上的企业进行清理,列出名单,当地商务和财政部门盖章后将名单分别报送到省商务厅外贸处、规划财务处和省财政厅企业处;在申报系统中将清理列出的企业申报权限给予关闭,待其有进出口业绩后再予以开通申报项目。
特此通知。
联系人:省商务厅外贸处 冯耀华 0371-63576230
省商务厅规财处 徐 亮 0371-63576235
省财政厅企业处 张春跃 0371-65808060
省中小办 韩卫国 0371-63576226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