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南省“中原学者”的通知
豫科人才【2016】2 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豫科〔2011〕117号)总体部署和《“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豫科〔2011〕118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中原学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见附件2)第八条要求的申报条件。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者需填报《中原学者申请书》(见附件1)。
(二)按照《中原学者申请书》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三)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推荐要求
(一)河南省“中原学者”的推荐按照财政隶属关系进行,隶属关系属于省级财政的单位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其他单位分别通过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各国家级高新区、航空港区推荐。
(二)申请者要按照《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填写所需内容,同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推荐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经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推荐上报需通过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两步完成。
(四)申请者及工作单位,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及相关附件),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在线填报、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5月1日0时至5月29日24时,网址: http://xm.hnkjt.gov.cn 。
(五)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经申请者、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推荐上报。
《申请书》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申请书》一式20份,附件材料一式3份。
(六)受理时间地点
时间:5月30日至31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3点至6点。
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2号楼9层902房间(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
邮政编码:450008。
(七)主管部门应按时推荐上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受理工作结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修改、补充申报材料。
四、联系人及电话
(一)联系人 张雪娇 刘海文
电话:0371-65995171;0371-86561625
工作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在线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张德杨 0371- 65831885
(三)省科技厅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5956905
廉政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2017年度“中原学者”申请书 》
2.《 “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 》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