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背后存“保护伞”:有些部门有案不立

18.03.2016  09:46

   环境污染背后暗藏巨大利益链条

   铲除环境污染“保护伞”成河北治污重点

  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组织开展的“2015利剑斩污”专项行动近日启动,将持续至2016年4月。由公安、法院、检察院、环保四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在河北环保史上还是第一次。

  记者从四部门召开的专项行动部署会上获悉,“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在河北已经开展3次,此次行动的规模和声势均超过历往,并且打击重点将从“黑窝点”、小作坊转向具有一定规模的非法排污企业,从因果关系简单的小案件转向跨区域集团性案件,从技术含量低的直排案件转向技术性违法犯罪,从一厂一企拓展到污染严重的重点地区和流域。

  河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冯帆向《法制日报》记者表示,经过近年来的连续打击,小电镀、小冶炼等“十五小”作坊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已明显降低,具有产业链性质的区域规模性非法排污和篡改监测数据等技术性违法犯罪逐渐增多,这也是专项行动打击重点转变的原因。

  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河北省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联合发起“2014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立案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023起,其中大部分是涉及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电镀、化工企业,以暗管排污的小工厂、“黑作坊”为主,也有一些披着合法外衣的有资质的企业。

  然而,在河北公安机关查办的环污案件中,异地非法倾倒废料案件逐渐增多,并且呈现出明显的团伙化、职业化特点,作案规模不断增大。

  针对这种情况,此次“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涉气、涉水污染重点行业,存在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以及被环保部通报或约谈,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产业和区域,明确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个人和跨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团伙。

  近年来,河北环境污染形势出现一些新变化、新特点,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不断增强,环境犯罪的隐蔽性更加凸显,尤其是一些水泥、焦化、玻璃、钢铁等涉气企业,出现损毁、干扰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技术性违法犯罪。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表示,解决企业技术性违法犯罪问题,一方面要依靠公安、检察院、法院、环保四部门的联合执法,各级环保部门借助网格化环境监管手段,整合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污染源远程执法抽查系列装置等科技执法手段,发挥科技执法作用,提升环境执法效能,有效破解环境执法“进门难、取证难、抓现行难”等问题。

  之所以出现一些企业通过技术手段弄虚作假,不排除存在一些基层环保监测人员故意瞒报,甚至权力寻租牟取经济利益。

  事实上,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在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就发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背后,往往隐藏着巨大的利益链条,成为滋生职务犯罪的温床。

  今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相继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和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公检法三家全部设立起生态环保专职内设机构。此次专项行动也是检法机关成立专职队伍之后,公检法环四家合力攻坚的首次战役。

  河北省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处长周宏伟表示,检察机关在专项行动中要深挖细查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在项目审批、环境评价、环境监管、产能淘汰、污染治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发生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坚决铲除利用职权包庇、纵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和充当其“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对于一些基层环保部门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降格处理的问题,河北检察机关还将大力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案件网上受理、网上移送、网上监督,真正实现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动态监控,进一步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的问题。

  据了解,河北明年还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焦化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矿山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和道路车辆污染专项整治三个专项行动。在这些专项行动中,公检法环四部门将密切执法协作,向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亮剑”。(本报记者 周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