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路管理局关于新增国道G343(原S323线)长水至焦寺河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的更正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洛阳市公路管理局 委托,就 新增国道G343(原S323线)长水至焦寺河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4年7月21日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一、原招标项目名称: 新增国道G343(原S323线)长水至焦寺河段改建工程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政采代〔2014〕38号
三、更正信息:
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9630000元,国家和省级财政补助,其余由地方自筹。
2、原4.1项更正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7 月 21 日至 2014 年 7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 法定代表人本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二代身份证 (以上均为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1套),到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 购买招标文件。
3、原4.3项更正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4、本次招标(采购)中标服务费由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本代理机构支付,中标人无需支付。
特此更正。
原招标公告的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投标人“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投标人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本公告已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洛阳市交通运输局媒体上予发布 。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八一路城市杰座八楼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379-63313233
传真电话:0379-63313233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六、附:洛阳市公路管理局新增国道G343(原S323线)长水至焦寺河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文件
洛阳市公路管理局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2日
附件:
收到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洛阳市公路管理局关于新增国道G343(原S323线)长水至焦寺河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洛政采代〔2014〕38号)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次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公章后传真至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379-6331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