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政府出台《消火栓建设与管理办法》

21.05.2014  12:38



      5月20日,笔者从河南省濮阳市消防支队获悉,为进一步夯实消火栓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灭火救援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近日濮阳市政府印发了《濮阳市消防栓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共二十条规定,要求一落实消防栓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应将城镇公共消火栓建设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消防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二积极做好消火栓建设维保工作。市政府明确规划、住建、公用事业、供水、财政等部门职责,落实市政消火栓的建设、核查、维护、保养等工作。三规范完善市政消火栓使用要求。市政消火栓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因绿化、市容环卫、建筑施工等原因确需临时使用市政消火栓或者居民住宅区室外消火栓的,使用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办理使用手续,取得消火栓临时使用证明后,方可使用。四高标准严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须高度重视消防栓建设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全力督促落实工作责任及任务,认真组织开展消防栓建设工作,保证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目前,濮阳市消火栓增建、维护保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