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涉事企业瑞海公司资质三问

18.08.2015  08:47

  新华网天津8月17日电 题:天津港爆炸事故涉事企业瑞海公司资质三问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秦交锋、李鲲、邓中豪

  截至17日上午9时,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14人遇难,70人失联。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瑞海公司危化品仓库虽然通过了相关部门在港口经营许可证、安评、环评等方面的审核,但对其资质,仍存疑问。

   港口经营许可证:曾经8个多月无照经营危化品

  ——港口经营许可证:根据记者掌握的瑞海物流工商登记基本情况表得知,该公司拥有交通部门批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津)港经证(ZC-543-03)号。依照港口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即可经营危险化学品相关业务。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涉事企业瑞海公司于2012年11月注册成立,成立初期的经营许可项目明确表明“危化品除外”。2014年4月,瑞海公司才首次获得天津市交通部门批复的危化品经营资质,有效期至2014年10月16日。而该公司正式获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是在2015年6月,也就是说,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的8个月中,该公司没有经营危化品的资质。

  记者17日独家采访到该公司的一个负责人,他表示,2014年10月后他们的确一直没有危化品经营资质,但却一直在从事这项业务。

编辑:卢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