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四力合一”加强审计整改

11.07.2016  21:33

今年以来,清丰县坚持揭露和查处问题与促进整改、完善制度并重,以审计整改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多管齐下,更好的发挥了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截止2016年7月份,各单位共完成审计整改42项,整改率90%以上。

一是凝聚“内力”。 清丰县审计局把提高审计质量作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基础,积极推行审计“岗位责任制”模式,对审计项目实施跟踪审理、集体审理,确保问题找得准、建议提的实,从而提高审计整改落实率,规范财政经济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二是形成“合力”。 清丰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单位县纪委等5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构建了“人大监督、两办督办、联合督导、审计督办”为主要内容的“四督”审计整改新机制,形成了整改“合力”。

三是加强“执行力”。 清丰县审计局专门成立了回访落实整改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审计整改情况的回访督导和跟踪督查。建立审计整改数据库,将所有问题录入数据库,分为整改完毕、整改中、未整改三类,整改完毕自动销号,列入单位基本情况,整改中和未整改的按照要求整改完毕的时间顺序先后排列,方便执行人员督促整改。

四是提高 “震慑力”。 清丰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从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分级负责机制、考核机制、公告机制等七个方面提出要求。明确要求单位“一把手”是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要亲自抓、亲自管,并对整改结果负责。对拒不整改以及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同时,要求及时将审计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列入科学发展目标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