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多项措施确保“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扎实开展

06.09.2015  08:03

        根据“三查三保”活动时间节点,结合淇滨区实际情况,淇滨区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领导重视,提供组织保障。“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开展以来,市政府副市长于燕、市政府副市长胡润身、淇滨区区长李杰、淇滨区副区长王海新等市、区政府领导多次带队对淇滨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并对“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提出更高要求,为活动的扎实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淇滨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讲话精神,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鹤发〔2014〕20号)等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思想认识,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提供坚强思想保障。

三是聘请专家查隐患,开展专项检查。淇滨区以“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为契机,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聘请省级专家库专家对辖区矿山、易燃易爆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涉氨涉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应急预案修订和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检查。

四是专项整治再部署,深化“打非治违”工作。淇滨区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淇滨安委办〔2015〕22号),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再部署,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有效促进“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开展。

五是开展督查,狠抓贯彻落实。按照淇滨区“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要求,区政府安委办对各乡镇、办事处和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对督查出的问题进行全区通报,全面促进活动开展落到实处。(淇滨区安全监管局    李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