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涉嫌非法进购医疗器械 商贸公司被立案查处

12.12.2014  10:28

  (记者甘菊萍)办公区内私自设库房,存放医疗器械,进购的医疗器械没有进货票据、验收记录和入库单等相关材料……昨日,兰州市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嘉峪关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辖区的医疗器械批发企业予以检查,检查中,兰州恒佳商贸有限公司因存在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被立案查处,兰州康仕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甘肃玉康商贸有限公司,因在办公区私自设立库房等问题,分别被责令整改和立案查处。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首先来到东岗东路1681号万国港E座的1304室兰州恒佳商贸有限公司。办公室内有一男子,执法人员要求提供所进购的医疗器械的进货票据等相关资料时,男子称他不是恒佳商贸公司的,他是立鑫商贸公司的,立鑫商贸公司的工作人员怎能独自在恒佳商贸公司呢?就此执法人员问及原因时,男子不做任何回答。对此,执法人员说,介于这种情况,有涉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私自租用的嫌疑,但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在现场记者看到,办公室内放有自动酶标洗板机和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两种医疗器械,按规定,办公区内是不允许存放医疗器械的,显然该公司的做法有悖于法律规定。由于现场无法提供医疗器械的任何资质,为此该公司有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的可能,且办公区内还存放有医疗器械,所以针对恒佳商贸公司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发监督意见书,把两种医疗器械依法查扣,并立案查处。

  中午12时许,执法人员对万国港E座2502室的兰州康仕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进门右手看似厨房的小房子里,杂乱地放着医用胶原蛋白海绵、超声高频外科集成系统主机脚踏开关等医疗器械,一位工作人员称是样机,但是外包装上并非样机标识,且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在大厅的墙壁上,各种资质反贴在墙上,看不到正面内容。检查中,该工作人员无法提供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进购的医疗器械未做电子台账。

  城关区食药局尚淑宁副局长说,按照规定,批发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按照进货验收、入库和出库三道工序进行,但是检查中发现,很多医疗器械的批发企业未按照这个流程去做,且办公区内不能设库房。兰州康仕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办公区私自设库房,存放有医疗器械,同时不能提供现场存放的两种医疗器械的有关资质,为此,对该公司下发监督意见书,要求责令整改。随后,在对甘肃玉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现场不能提供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和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对此,执法人员下发监督意见书,并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