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陆浑水库管理局2014年度陆浑灌区运行维护补助经费项目招标公告

17.12.2014  13:37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4-2384

1.招标条件

2014年度陆浑灌区运行维护补助经费项目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农【2014】1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内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陆浑水库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陆浑灌区位于河南省西部,设计灌溉面积134.24万亩,跨黄河、淮河两大流域,受益范围为洛阳、郑州、平顶山三市7县(市),62个乡镇,总人口151.0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31.58万人。

本次项目主要对淤积严重的总干渠前富山隧洞出口段和东一干渠上段内埠隧洞出口段进行清淤,满足渠道运行管理需要。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施工标。具体内容如下:

施工标(合同编号:LHGQ-YXWH-SG):主要建设内容为总干渠前福山隧洞出口段清淤工程、屋顶楼处理,东一干渠上段清淤工程。主要工程量为渠道清淤18700m3    ,基面清理35976  m3  ,屋顶漏水处理300  m2    。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期

施工标:20日历天

3.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以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11年12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日期为准);

  (5)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7)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施工企业所报拟承担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3.3  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  (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4年12月17日~2014年12月23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39号8022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招标文件每套  300  元,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注意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与《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河南省陆浑水库管理局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创业路27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432942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39号

联系人:郭女士、王先生

电    话:0371-65716296

邮    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