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十要十严禁”严肃招生纪律

11.07.2016  10:25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全市中小学校招生工作,近日,济源市教育局联合济源市监察局下发《关于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的通知》,通知就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提出“十要十严禁”,具体要求如下:      一、要带头落实“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禁递条子、打招呼,向有关部门和学校提出择校要求或索要名额。      二、要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职责,严禁在信息采集、证明出具、资格审查等方面不负责任、弄虚作假。      三、要带头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严禁制造和散布负面言论,破坏招生环境。      四、要带头抵制虚假招生宣传、有偿招生、强拉生源现象,严禁充当招生中介或以不正当手段招揽和委托他人买卖生源。      五、要坚持顾全大局,严禁以“占地生”等名义向辖区内招生学校提出特殊要求。      六、要带头维护安全稳定,严禁指使或参与聚众闹事、干扰和破坏正常招生工作秩序。      七、要带头学习、宣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有关政策,严禁违反规定私自向社会和学生家长作各种承诺。      八、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严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      九、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严禁随意缩减或扩大招生名额、自行制定与上级招生政策相违背的规定。      十、要积极指导学生和家长理性填报志愿,严禁私自更改学生所报志愿。      (济源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