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人民法院洛宁县审判法庭室内装修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审判法庭室内装修工程项目已由洛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洛宁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宁购通(2014)29号
2、项目名称:洛宁县审判法庭室内装修工程
3、项目地点:洛宁县城产业集聚区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完成过一项不低于200万元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5、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供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建(2013)15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1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下同),在洛阳市涧西区牡丹广场万国银座A座四楼(安徽路小学对面)报名.
2、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据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供外省企业进豫备案证明。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雷先生
地 址:洛宁县永宁大道268号
电 话:186379076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牡丹广场万国银座A座四楼(安徽路小学对面)
电 话:0379-8086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