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坑谁?已被法院查封的商铺,郑州这租户却要“转让”

30.11.2018  22:21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摄影 白周峰 通讯员 李爽

商铺已经被法院查封,并先后四次以各种形式告知,在此租赁的商户章大力(化名)却一边处理掉贴在门口的法院通告,一边暗戳戳在另一边贴上"转让"启示。店铺取名叫"信誉",干的事儿却着实不够讲信誉,这是想坑谁?

【现场】被法院带走的时候,他嘴里还叼着烟

章大力租的这个商铺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中路上,卖铝制品。房东是申某。据章大力介绍,他已经租了很久,且未来租期还有很久。至于这个"很久"是多久,面对记者的追问,他选择回避。

二七区人民法院为啥要查封这个商铺?

原来,2014年,申某用这个商铺做抵押,帮赵某从郑州一家农信社贷款300万。随后,赵某不还钱,农信社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赵某夫妇还钱,而农信社则对这个商铺享有优先受偿权。

这就意味着,如果赵某夫妇拒不还钱,法院则可对该商铺强制执行。

作为租户,章大力的态度是相当不配合。法院干警前前后后4次通知腾空,但30日下午,记者跟随法院来到商铺时,还是处于开门营业状态,章大力正悠哉悠哉抽烟。

法院干警这次没再客气,直接将他带上警车,"邀请"他去法院谈谈。并强制将该商铺贴上封条。

【说法】他口中的配合执行,是需要时间把商铺转让出去

租了被法院查封的房子,租户的权益也受损,章大力为啥会闹到被法院带走的地步?

"如果他配合法院执行,法院是不会为难案外人的。"承办此案的法官刘建增介绍,但他面对法院执行,既不配合法院出具租赁合同、交房租凭据等材料,也不配合腾房,反而态度蛮横,要求法院"赔"他。在看不到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法院只能认为章大力的行为属于阻挠法院执行。

"我不是不配合,需要时间嘛,最近已经卖出去一些……我已经不准备干了……"章大力表示,此外,他认为转让商铺也需要时间。

明明知道商铺已经被法院查封,还要"转让",万一有人接手,岂不是被坑?

此外,在章大力的概念里,法院的"强势腾空"是不存在的,法院需要给他时间,让他把东西卖完。

【释法】被法院查封的房子,租户权益这样保障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不乏遇到被查封的房屋内有租户。作为第三方,租户的权益如何保障?

刘建增介绍,一方面,租户可以向房东提出退换房租,如果房东拒不退还,租户可以起诉维权;另一方面,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原则是执行不破租赁,即便房屋被拍卖,租户可以与新房东继续签订租赁合同。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