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河南建设座谈会在鹤壁召开

08.05.2014  12:33
       

7月30日,法治河南建设座谈会在鹤壁市召开。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总结交流经验,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河南建设工作。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同志作重要讲话。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承先同志主持会议。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同志出席会议。鹤壁市委书记魏小东同志到会致辞。各省辖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长,部分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黄庚倜同志就近年来我省依法治省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作了介绍,鹤壁市、焦作市、漯河市、开封市、夏邑县、安阳市殷都区、平顶山市湛河区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环境保护厅、省教育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介绍了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维稳的主要做法和经验。会议代表参观了鹤壁法治公园。

刘满仓书记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依法治省工作取得的成效,对各市县和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建设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表示称赞,认为鹤壁等地的依法治市工作扎实,很有特色,效果明显,为全省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可供借鉴的经验。他强调,全党上下都在转变作风,可开可不开的会都不开,之所以开这个会,是因为法治建设尤为重要。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推动法治河南建设。

刘满仓书记指出,要充分认识法治河南建设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加强法治建设,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深谋远虑,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开启了新篇章、迈上了新征程。省委、省政府对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省高度重视,郭庚茂书记、谢伏瞻省长强调,要全面实施依法治省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善于运用法律规范行为、协调利益关系、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识和行为准则。实施 富民强省“三大战略”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需要提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把权力运行纳入法治化轨道。我们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法治建设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法治建设的引领保障和推动作用,把法治河南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贡献。

刘满仓书记强调,尽管我省依法治省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和问题:在依法行政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决策不依法、不科学、不民主、不透明;执法不严格、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服务意识不强。在公正司法方面,执法理念不端正,缺乏依法办案的规则意识;有的缺乏大局意识,片面强调法律效果,不注重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缺乏为民意识,缺乏亲和力;执法效率不高,不少案件久拖不决,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方面,习惯于以人治的思维和方式处理各类问题;有的信奉“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和“花钱买平安”的维稳信访逻辑,导致更多的不稳定问题。在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方面,社会整体法治氛围不够浓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还不高。在工作的体制机制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站位不高、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思路、措施、成效等方面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领导体制运行不力、办事机构人员不足、经费保障不够、各部门履职尽责推进合力不强等。

刘满仓书记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河南建设各项工作,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要切实促进依法行政。各级行政机关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规范行为、管理社会事务。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避免执法的随意性。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治理”的要求,积极开展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和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专项治理。强化监督、纠错和追责,坚决纠正各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处理行政纠纷案件,做好涉及行政机关的执行工作,依法查处预防职务违法犯罪。二要扎实推进公正司法。加强执法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养成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的规则意识。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把制度化、规范化贯穿执法司法全过程,从源头上防范执法问题和冤错案件的发生。深化执法公开,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活动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强化执法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等突出问题。落实执法责任,建立执法过错倒查制、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等执法责任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惩治执法领域的腐败。三要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把握重点,抓出特色,注重深化提升。深化部门行业法治创建,省直部门要加强指导,推进本系统、本行业的创建工作。省政府法制办、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工商局要分别牵头推进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工商示范户创建活动。各地要在产业集聚区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在农村家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评比活动。强化地方和基层依法治理,完善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和部门行业法治创建工作的指标评价体系,推出一批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典型。今年重点抓好20个县、50个乡镇(街道)、100个行政村(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与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挂钩。对已命名的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市、县(区)逐级授牌。持续开展全省公众法治环境满意度调查。四要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这不仅仅是司法厅、依法治理办事机构的事,更是各级各部门的任务。突出重点内容,增强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突出对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突出重点对象,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好中心组学法工作。突出重点部门,抓好教育、卫生、工业企业等大行业、大系统的“法律六进”活动。各级执法司法机关要精选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讲评,开展以案说法。依法治省办公室要编印法律法规选编、组织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拍摄警示教育片等。五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办好法治河南讲座、法治大讲堂,发挥法治文化公园、广场、街区,法治宣传长廊、橱窗、户外广告、显示屏等普法阵地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增强工作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发挥高校、法学会和律师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为依据、良知为基石、能力为保障,提高政法干警的基本素质。
刘满仓书记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真正把法治河南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一要抓好法治建设规划工作。我省将借鉴其他省市做法,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制定《法治河南建设纲要》。各地各有关部门也要制定法治建设规划。二要健全领导体制。法治河南建设由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决策部署、组织指挥、政策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政法委做好具体联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负责抓好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承担起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的工作,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和各地的沟通协调,贯彻执行好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成员单位要强化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各地也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参与、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三要完善考核考评机制。把法治建设的新精神、新理念、新要求转化为可考核的指标任务,进一步完善到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和部门行业法治创建工作的指标评价体系中,完善到公众法治环境满意度调查中,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