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面向全省评选300名“河南省文明职工”

03.09.2014  11:28
 
    为在全省职工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文明河南建设中的模范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省总工会决定在全省职工中评选表彰300名“河南省文明职工”。

      据介绍,“河南省文明职工”评选范围为河南省企事业单位生产、工作第一线的在职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科研人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等。因另有部门评选,教师、医生、警察不在评选范围。此外,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也不在评选范围。

      按照要求,此次推荐的候选人需在一个或多个方面表现突出:一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学习、艰苦奋斗、技术精湛、奉献社会,在本地区和本行业中有着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影响;三是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敢同各种不良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四是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夫妻恩爱、邻里和睦、尊老爱亲、团结友善;五是讲信用、守诺言,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弄虚作假,不隐瞒欺骗;六是带头遵守行业文明行为规范,积极做“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经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的参与者和倡导者,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记者 胡 艺 实习生 朱艳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