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09.05.2014 11:27
本文来源: 农业厅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办〔2013〕97号)要求,我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农科教〔2011〕34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统一使用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标识及名称的通知》(豫农科教〔2013〕 22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厅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农财务〔2012〕 93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厅定点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方法的通知》(豫农市场〔2011〕 5号)共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河南省农业厅水产局关于确定河南黄河鲤鱼良种场等37个单位的放流苗种供应单位的通知》(豫农【渔业】〔2010〕12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科研机构综合评估的通知》(豫农科教〔2011〕 1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考评认定的通知》(豫农经管〔2013〕 8号)共3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大鲵驯养繁殖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大鲵经营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农渔〔2008〕12号)和《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豫农市场〔2011〕 3号)计划修订,在新文件生效之前继续有效。
上述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2014年4月17日
本文来源: 农业厅
09.05.2014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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