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项目
二次采购公告
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二次)
二、采购编号:沁政采公开[2014]第13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2、建设地点:沁阳市北门街(原人民医院院内);
3、招标范围: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
4、计划工期:2个月;
5、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此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品牌要求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一线空调品牌;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央空调生产许可证)或制造商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央空调生产许可证);
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叄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所提供中央空调的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近三年来承揽有类似项目业绩;
8、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9、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中央空调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所投主机与末端设备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按报名先后顺序)。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如系委托投标)、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的中央空调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需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六、报名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1日—2014年6月17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代理机构窗口);
3、招标文件领取: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图纸损坏或丢失一张100元,损坏或丢失3张以上不退押金。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沁阳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信息网》、《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沁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沁阳市北门街 地 址:焦作市太行中路23号
联系人:丁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03918390
沁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