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阳女子用俩网名与男子谈情说爱骗钱3万多

12.09.2014  10:53

  记者郭致远通讯员张建忠       

  本报讯一女子在网上冒用他人身份与一男子谈情说爱,并先后以各种借口向男子索要3万多元。近日,沁阳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2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4万元。

  1986年出生的丹某某家住沁阳市某村,今年2月的一天,丹某某注册了一网名,自称“李静”,单身,是一名护士,很快,她就和一个张姓网民在网上熟悉起来。

  几天后,丹某某又申请了一个微信号叫“错觉”,并让张某加“错觉”为好友,她告诉张某“错觉”是其闺蜜的姑姑的女儿,是个哑巴,不会说话。一天,丹某某在微信上对张说其闺蜜肇事了,急需钱,张给其银行卡上打来700元。两人感情加深。此后,丹某某以多种理由,多次向张某借钱,先后骗取对方3万多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丹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退还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