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指“汪峰涉赌”挨告官司开审 被索赔200万

30.08.2015  12:34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由上海报业集团主办的《新闻晨报》以《用慈善为赌博张目是丧尽天良》(以下简称涉赌)为题,报道汪峰涉赌,而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浪)还在新浪网、新浪评论及新浪微博上转载该文章。汪峰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将新浪、新闻报社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删除涉诉文章,并连带赔偿其精神、经济等损害赔偿金200万元。

汪峰诉称,2015年4月21日,《新闻晨报》在其封二版发表《用慈善为赌博张目是丧尽天良》的报道,报道称汪峰以参加德州扑克“慈善赛”的名义进行赌博,并称汪峰可能误导孩子走上赌桌、误入歧途。此外,该文中还大量使用“一副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的架势”、“以前是‘黄’‘毒’大行其道,这下倒好,汪峰主动出来补齐了‘赌’这个缺”、“抛下私德当赌徒”、“为赌局正名”、“丧尽天良”等诋毁性话语。同日,该文还在新浪网及新浪微博等处转载,且还被网易新闻、环球网、人民网、MSN中国、搜狐评论等网站大量转载。

庭审中,汪峰律师称,该报道还配发了一幅由骷髅、扑克筹码和眼镜为主的图片,“这丑化了汪峰的形象。汪峰只是出席了在南京举办的德州扑克比赛的开幕式,没有收取出场费。

庭上,两被告均不同意原告诉求。

新闻报社辩称,所发报道有事实依据,“汪峰参加了德州扑克赛,该赛事进行了两天便被公安部门叫停,并立案侦查。汪峰参加涉赌赛事,就是为该赛事代言,以吸引一些青少年参加。

新浪两名法务经理也辩称该报道基本属实,“汪峰参加了德州扑克大赛,该赛事已被公安机关认定涉嫌赌博,该案应本着先刑后民的原则,等刑事部分有了结果再说。”新浪称,其已推出了11篇报道,对该事件予以客观、完整和公正的报道。


庭上,虽然原告律师表示接受调解,但两被告均不同意调解。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