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发放高原艰苦地区优待补助金 军属共领取60.5万元

01.06.2016  21:31

  特约通讯员 降海新 通讯员 刘宏远

  本报讯 5月下旬以来,汝州籍2015年9月入伍的39名高原地区义务兵家属和43名艰苦地区义务兵家属共计领取到了高原和艰苦地区优待补助金60.5万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精神(豫发﹝2011﹞12号),汝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6年开始,市财政为2015年9月后入伍到西藏、新疆服役的义务兵家属,每人每年分别增发优待补助金10000元、5000元。在资金发放工作中,汝州市民政局与人武部及时沟通,确定2015年入伍进藏进疆军人的身份、父母亲属、详细住址、联系方式,然后登记造册。同时抓紧编制财政预算,向市政府申请拨款;在发放过程中,各乡镇、办事处均采取集中发放银行存折形式,保证补助金直接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