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地矿局连续五年获市政府通令嘉奖

09.03.2015  20:07
       

日前,永城市政府以永政〔2015〕1号下发嘉奖令,对永城市地矿局予以通令嘉奖,表彰该局在2014年矿政管理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这也是该局连续五年获此殊荣。

五年来,永城市地矿局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地矿行政管理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补偿费征管、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促进永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14年,该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狠抓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各项工作亮点突出,精彩纷呈,全年共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8372万元,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累计缴存5.49亿元,芒砀山地质公园顺利揭碑开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