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发展——我省民族工作综述

21.01.2015  13:25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发展
——我省民族工作综述  

        我省是多民族散居省份,有56个民族,140余万少数民族群众分布于全省各地,在全国未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的省份中居第一位。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立足省情,民族工作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提高民族工作服务水平,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新发展新成就。
        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不断深化,采取联谊活动、戏曲展演、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民族政策,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连续3年对县级以上1000多名民族工作干部进行轮训,提高基层干部做好民族工作、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纳入《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11~2015)》,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推广各行业、各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以来,各级表彰基层和一线在民族团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1500多个、个人4000多名。
            此外,建立健全了全省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服务少数民族群众、部门间会商研判、省际交界民族宗教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维护民族团结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
            我省制定出台规划将大别山、太行山、伏牛山和黄河滩区“三山一滩地区”少数民族聚居村纳入整体扶贫范围,大力支持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近5年,各级向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投入资金近20亿元,用于民族聚居地区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21个民族乡镇全部实现乡乡通水泥路,863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全面完成道路、电力、邮政、电话“村村通”工程,民生得到了极大改善,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充分享受到了改革开放带来的丰硕成果。
            少数民族企业蓬勃发展。以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为龙头,形成了清真食品、皮毛制革、民族针纺、民族制药、民族机械等特色经济,总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十二五”期间,我省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达87家,比“十一五”期间增加了28家,每年向社会供应各类民族特需商品价值超过400亿元,成为民族聚居地区及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新的增长点。
            少数民族文教体卫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2012年,我省首次召开全省民族文化工作会议,将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纳入文化强省战略。我省11项少数民族传统戏剧、传统体育与杂技、传统技艺列入国家、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村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而整体搬迁为题材,编排的豫剧剧目《丹水情深》,在2012年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获得创作金奖。初步建立了包括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在内的民族教育体系,打造了一批有特色的民族学校,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九年制义务教育完成率均在98%以上。
            大力发展民族体育事业,依托高校和民族中学设立了19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活动基地,18个省辖市建立了少数民族体育协会,逐渐形成了武术、摔跤、珍珠球、撂石锁等在全国有名气的少数民族体育项目。2011年9月,在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河南少数民族代表团获得17枚奖牌的历史最好成绩。2012年7月,我省组队参加全国蹴球邀请赛,取得双蹴金奖的佳绩。2014年5月,成功举办了全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我省历届民运会项目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盛会。
            少数民族卫生事业取得新进步。3个城市民族区每万人拥有的病床数、医生数位居全省前列,21个民族乡镇全部建立了卫生院,绝大部分民族村建立了卫生室。少数民族群众新农合参合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
            近年来,我省还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民族习俗权益。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思想不断深化,各民族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不断巩固,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