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打工仔10天内致同屋1死4伤 :感情上无歉意

26.03.2015  01:07

15岁来京打工少年张磊,仅仅因为室友的几句玩笑,在相处不到10天的时间内,便产生杀念,持刀将一名室友扎死,四名室友扎伤。

今天上午,市检三分院通报称,张磊因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案发 初中辍学来京打工 住进单位集体宿舍

1998年,张磊出生在河北保定的一个农村家庭,母亲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父亲是附近一家食品加工厂的工人,一个月2000元工资养活一家四口人。

据张磊母亲描述,张磊是个内向、寡言少语的孩子,上初中后更不爱说话了。初中时,张磊因为吸烟被校方取消住宿资格。随后,张磊选择了退学。

退学后,张磊开始四处打工,餐饮、手机销售等,他干过多种工作,但每份工作都干不长。

2013年12月底,张磊跟随朋友来到朝阳区一家印刷厂打工。出门之前,家人百般劝阻,但是他执意前往。

“他想挣钱换个好点的手机,他爸爸说给他买,他说一定要自己挣钱买。”张磊母亲哽咽着说。

张磊在北京打工,和其他五个男孩住在一间集体宿舍里。

据后来张磊供述,自己常常感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嘲笑。

自认室友嘲笑自己 想报复动了杀心

有一次,在公交车上,张磊和室友李鑫同行。李鑫的妈妈看着张磊,关切地问了一句:“怎么没带水杯喝水?”张磊随口答了一句“懒得拿”。

而此时,旁边的李鑫接着话茬说:“你干吗不说你不喝水啊?”张磊后来说,李鑫的这一句话就像当头一棒,把自己噎了回去。

张磊供述道,“李鑫经常这样对自己冷嘲热讽。有时候甚至还和其他室友一起嘲笑自己。”张磊认为,室友让自己颜面扫地。因此,张磊想要报复李鑫,对他动了杀念,同时为了将事情做绝,想连带杀掉其他几个室友。

案发后,一位受伤的室友对张磊的行为还是不理解:“他和我的关系不错,他不太爱说话,下班后自己一个人用手机上网,有时也会抽烟,我们和他开过玩笑,但案发前他也没骂过我们或要挟我们,我们之间也没有严重的肢体冲突。”

而张磊觉得,宿舍这群人根本不是自己的朋友,他对室友的忍耐已经达到了极限,室友们的玩笑是对他的侮辱,而他从没把自己的想法和室友们沟通过。

自制毒气杀人未果 持刀扎人一死四伤

2014年1月的一天早上,张磊在网上留下了这句话,“发了工资先买刀,弄死你再说”。

第二天上午,张磊从市场上买了一把刀,打算将这个想法付诸行动。然而,当他拿着折叠刀回到宿舍的时候,内心有些纠结。于是,他又按照以前看过的方法制造毒气。

当他从外面回到宿舍的时候,那些所谓的“毒气”并没有将室友毒死,室友们好端端地在宿舍里活动。

第三天上午11点,刚上完夜班的室友们还在睡梦中。张磊拿出折叠刀,持刀扎向室友李鑫的脖子,将其当场扎死。为了杀人灭口,张磊还想扎死其余4人。但由于在扎死李鑫的过程中动静过大,其余4人有所警觉,张磊没有得逞,只是将他们扎成轻伤、轻微伤不等。

干完这一切,张磊开始蹲在厕所里抽烟,等待归案。

供述 没灭口逃跑无意义 在感情上没歉意

张磊到案后称,“我认可司法机关对自己故意杀人罪名的认定,愿意接受法律的判决,对于被害人在理性上愿意向他们道歉,因为毕竟无故伤害了他们,但是在感情上对他们没有太多的歉意,觉得他们没有理解我。”

当问到为什么在杀人之后不逃跑时,张磊的回答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我觉得没有把他们全部杀人灭口,我逃跑也没有意义,我不逃跑还是属于自首。”

说案 检察官:被告人价值观扭曲

该案承办检察官王亚喆表示,对于一个15岁的孩子来说,仅仅因为室友的几句玩笑,在相处不到10天的时间内,便产生杀念,而且事先经过充分预谋,作案手法极度残忍,事后又表现异常淡定,坚信是被害人挑战了自己忍耐的极限所应得到的惩罚。

张磊最后甚至认为自己出狱后还是一条好汉。人情的隔阂、人性的冷酷与价值观的扭曲,令人惊悚。

检察官认为,该案有诸多值得反思的地方,一是在家庭教育方面,家长应将更多精力放在关注孩子的情绪以及心理健康方面。二是学校教育方面,教师应切实担负起教书育人的职责,在面对“问题学生”时,要以“不要一个孩子掉队”的心态认真抓好学生的心理成长问题。

在社会管理方面,要谨防孩子中途辍学,同时严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尽量给孩子创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检察官表示,检方在依法追究张磊刑事责任的同时,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将积极协调监所检察处等部门,持续关注张磊的狱内改造和心理矫正问题。

专家:是“马加爵式”犯罪模式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皮艺军解析道:“这是马加爵杀人的犯罪模式。”

皮艺军分析称,张磊在人际交往方面存在障碍,很难和周围的人相处,对一些障碍的反应更加异常。

因此,同学或同事在和此类人相处的过程中开玩笑应谨慎。而学校的老师或者单位领导应给与此类人员适当的心理辅导,家长多给些关心,“用爱来化解这类人员的心结,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