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2016年第四次会议
2016年12月28日,河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6年第4次会议在金明校区图书馆三楼会议室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娄源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宋纯鹏、刘志军及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宋纯鹏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评定了2016年学士学位申请、硕士和博士学位申请;通报关于我校2015年全国博士学位论文抽检中 “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并提出处理意见;审核并通过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备案名单;审核并通过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人员组成调整以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方案。
委员们对五个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各项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学位申请人员的相关情况做了审定。决定授予761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62名本科毕业生第二专业学士学位,不授予3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13名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学位,授予67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100名在职人员硕士专业学位,授予110名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
宋纯鹏要求各培养单位认真落实《河南大学关于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根据学科自身特点,构建学校、培养单位、学科、导师和社会协同创新育人体系,形成有利于研究生成长成才的培养机制。严把研究生培养质量关,完善研究生课程设置、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写作、学位答辩等过程管理。加强学位论文选题的创新性论证,严把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关,切实建立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内在激励机制和长效保障机制。
娄源功指出,学校正处于全面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关键时期,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立校之本,关系到学校的近期建设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各培养单位始终要将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我们教育事业的生命线,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容懈怠。面对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新形势,要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形成鲜明的学科特色,注重提高生源数量和质量、形成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方案、提高导师指导能力、提高研究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研究生培养国际化水平。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为我校“双一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