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出台16条具体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向好发展

29.05.2014  11:00

      为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经济运行形势,迅速扭转济源市当前经济下行态势,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日前,济源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印发济源市稳增长保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2014〕17号)文件,着力围绕支持企业生产经营、破解资金瓶颈、加大财政帮扶、优化发展环境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政策措施并已开始执行,综合施策应对全市经济下滑局面,全力以赴促进经济平稳向好发展。       一、加大企业生产经营支持力度       一是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对企业参加政府或政府授权单位统一组织的国家级或区域性的重点专业展览、展销活动,对展位费给予50%补助。对政府投资类项目及政府采购等,在价格合理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采购选用本市工业企业产品。以钢铁、有色、煤炭、建材、装备等行业为重点,组织召开重点项目与企业对接会,推进本市上下游生产企业和项目单位的产销对接。       二是加强生产要素保障。抓好电力调度协调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发电量增加计划,加强电力应急管理,确保用电高峰期有序用电;规范热力市场秩序,保证企业正常用气需求;推动天然气供应机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保证天然气足量供应;加强运力协调,努力保证重点企业、重点物资的铁路运输需求。       三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本市优势工业企业采取兼并、收购等方式重组本地企业,鼓励同行业优强企业强强联合,组建大企业大集团,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共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四是实行土地使用税补贴政策。对列为市级的重点企业,其当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增幅超过全市平均增幅水平的,由受益财政按企业当年缴纳的该年度土地使用税的50%补贴给企业,该项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五是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对年应纳税所得税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严格执行所得税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项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六是支持企业开展大用户直供电。支持具备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准入条件的企业开展大用户直供电工作。相关部门要为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积极争取,使符合大用户直供电条件的企业进入全省第三批大用户直供电试点行列。       二、着力解决企业资金紧张问题       一是扩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规模。加强财政性资金存款存放管理,建立对市内金融机构财政性贷款的评价激励机制、资金存放动态分配调节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争全市各商业银行对中小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企业的信贷支持。加强贷款监管和最终用户监测,确保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       二是改变部分费用缴纳方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生产经营困难、现金流紧张的工业企业按一定比例的承兑汇票缴纳电费、水资源费等费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除外),以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       三是加强银企对接活动。建立企业融资需求信息库,强化“银、政、企、担”融资对接平台作用,筛选有订单、有效益和发展快速的企业贷款项目,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集中推荐融资。加强与金融机构上级行的沟通衔接,为全市多争取信贷规模。坚持大型银企洽谈会制度,同时根据融资需求情况,分行业召开银企对接会,努力解决重点行业资金需求难题。       四是创新企业融资方式。鼓励支持本市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以“新三板”扩容为契机,筛选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引导和支持民营中小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券、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引入私募股权投资和开展融资租赁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积极开展订单融资、金融仓储等金融创新业务。       三、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       一是设立农业发展专项基金。整合农业发展奖补资金,设立农业发展专项基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精品园区、特色园区、家庭农场、大户、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建设,支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       二是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从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2000万元,用于设立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鼓励金融部门与有条件的集聚(开发)区管委会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合作,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三是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由市财政列支300万元,用于设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主要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发生损账后,按其损账比例及损账金额,以适当标准给予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补贴。       四是支持壮大担保公司业务能力。增加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提高其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能力。       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一是提高项目行政审批效率。切实加强各单位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会商会审制度和分级协调机制,大力推行联合图审、联合踏勘、并联审批、综合验收、多证联办等制度,积极探索联合审批制度,总结完善和推广实行“模拟审批”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窗口集中办公,彻底消除“前店后厂”现象;加强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打造行政审批“高速路”,以更好地服务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严格控制新设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设定或变相设定审批事项。       二是开展企业周边环境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企业周边环境“31311”工作机制,即对发生封门堵路、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由当地公安机关一名领导带队,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及时进行处理,1小时内畅通道路;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有一名领导带队,30分钟内到达事发现场,及时有效地协助公安机关疏散群众,当地党委、政府共同负责,一般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解决,复杂问题一个月内进行解决。重点打击封门堵路、强装强卸、恶意阻工等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恶意行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组织者、挑头者依法从严给予打击。